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亿宁门诊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02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02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三、石家庄亿宁门诊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违约金320000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石家庄亿宁门诊部有限公司押金100000元;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47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478元,共计22956元,由石家庄亿宁门诊部有限公司负担9568元,由***负担133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7-24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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