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321民初60号

原告: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曾国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湘潭县人,居民,住***。

原告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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