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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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园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82000元(具体账户详见冻结通知书,冻结金额以82000元为限); 二、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案件申请费840元,由申请人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园支行预付。 如需续行查封冻结,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