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襄阳市第一中学与湖北省靖华园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襄阳市第一中学超市承租经营合同》于2019年6月26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原告襄阳市第一中学所有的位于樊城区解放路襄阳市第一中学校内学生超市用房,并返还给原告襄阳市第一中学。

案件受理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1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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