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六盘水金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天成瑞丰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富强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大山煤矿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六盘水金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73.77元予以退还给原告六盘水金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上诉状word格式光盘,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