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5民初20601号 原告:***,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宫健,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龙。 原告***与被告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受理费,又未按法律规定申请减、免、缓交。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8-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