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秦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秦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以15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50元,由被告河南秦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