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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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20)冀0682民初3052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被上诉人***损失3023.42元,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给付上诉人***垫付的医疗费4500元,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