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铭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111民初13606号

原告:湖南铭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大唐路**鑫天御景湾花苑****。

负责人:夏锦闻。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榕,湖南鑫铭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凯,湖南鑫铭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湖南铭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诉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日立案。原告湖南铭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签收本院发出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办理案件受理费的减、缓、免手续。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2-11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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