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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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南博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分公司 云南百宏物流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仓储合同纠纷 |
法院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百宏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35928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西双版纳南博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