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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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熟市泰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1民初13122号 原告:常熟市泰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妹娟。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常熟市泰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常熟市泰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常熟市泰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