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定大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迁西县玉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迁西县友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迁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迁西县玉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元,减半收取38元,由原告迁西县玉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