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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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在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沭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沭阳支行、中国银行沭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沭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沭阳支行六家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在100000元的范围内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 上述财产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轮候保全的,本裁定自在先保全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