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姬飞小、曹倩茹、王瑞、王**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次冻结到期如需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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