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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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文馨街5号雍华府(二期)4号楼1单元28层1室房屋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查封期限:不动产三年,动产两年,银行存款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