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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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预收案件受理费12951元,减半收取6475.5元,由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4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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