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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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预收案件受理费12951元,减半收取6475.5元,由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志福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