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鑫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终1999号民事判决及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5834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鑫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185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8038元,由河南鑫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03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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