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科丰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河南科丰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科丰学校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河南科丰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科丰学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同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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