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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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市大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市大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修车费1909.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市大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