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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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原告已预交),因普通程序原告申请撤诉,故减半收取7800元,剩余7800元由原告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