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长源石油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台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台前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927执1023号 姜瑞才、宁夏长源石油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 姜瑞才与宁夏长源石油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929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27888元,其中,案件受理费10450元、保全费3845元、执行费8593元。本院已于2020年5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姜瑞才。至此,姜瑞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927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