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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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惠农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陕08民终1220号民事判决和子洲县人民法院(2018)陕0831民初79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魏静茹、南楠、南悦、南震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4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50元,共计14900元,由魏静茹、南楠、南悦、南震承担7450元,由平安保险惠农支公司承担74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