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宏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尊园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夏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349726.31元;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夏宏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74103.86元;

三、若被执行人宁夏惠冶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宏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9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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