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具慧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同至人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西具慧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同至人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四百八十一万二千零二十六元(本金二百万元、判决确认的利息二百零八万元、利息五十二万七千三百四十二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十一万七千八百一十元、案件受理费三万九千四百四十元、执行费四万七千四百三十四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5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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