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市隆顺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18)闽0111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

二、撤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18)闽0111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三、驳回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37元,由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8-15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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