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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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18)闽0111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 二、撤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18)闽0111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三、驳回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37元,由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8-15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