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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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一诺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三益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在江苏三益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MA1T58MG5T)、江苏一诺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MA1WC8F6X5)享有的股权及收益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