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一诺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三益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告***在江苏三益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MA1T58MG5T)、江苏一诺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MA1WC8F6X5)享有的股权及收益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将承担失权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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