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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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2826执49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北咸丰众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建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咸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2826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湖北咸丰众智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建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湖北咸丰众智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本案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对咸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2826民初13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已得到全部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