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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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壹号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北京长城华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广西阳朔壹号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账号为66×××10-000156的账户资金人民币4696226.26元; 二、冻结被执行人广西阳朔壹号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账号为60×××92的账户资金人民币4696226.26元; 三、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1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