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岩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龙岩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 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龙岩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龙岩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龙岩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财产以人民币20000000元及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7-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