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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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于2019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9月11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租赁费156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物业费1980.72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6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8元,减半收取254元,保全费303元,共计557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