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道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326执恢4号

张俊录(申请执行人)、张龙(被执行人):

张俊录与张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0000.00元,其中,本金2800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2000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张俊录(申请执行人)。至此,张俊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26民初52号(原审情况案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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