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道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326执恢4号 张俊录(申请执行人)、张龙(被执行人): 张俊录与张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0000.00元,其中,本金2800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2000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张俊录(申请执行人)。至此,张俊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26民初52号(原审情况案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