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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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465元,由***负担1365元,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负担9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465元,由***负担1365元,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负担9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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