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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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3执3315号、执恢1148号 林志强: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林志强刑事罚金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9)闽0203刑初1098号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罚金5000元,退缴在案的人民币27500元已发还被害人苏某。至此,(2020)闽0203执3315、恢114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