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3执3315号、执恢1148号

林志强: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林志强刑事罚金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9)闽0203刑初1098号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罚金5000元,退缴在案的人民币27500元已发还被害人苏某。至此,(2020)闽0203执3315、恢114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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