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计人民币222357元。

二、被告***从2020年1月2日起至还清原告***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以人民币222357元为基数按17%年利率标准向原告***计付借款利息。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给付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268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