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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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亿昇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亿昇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276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货款3276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9元,减半收取计309.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