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2628执454号

朱弟明、龙见贵:

朱弟明与龙见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00元,其中,案件款3450元,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3500元货款,自愿承担申请执费5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27日将案件款3450元转付给朱弟明,同日将申请执行费50元上交州财政。至此,朱弟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28民初10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