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202民初90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受理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照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5-12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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