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原诉讼标的15186473.35元,后原告变更为10000元,应收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112918.84元),由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剩余112893.84元退还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