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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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伦市支行的工资470000.00元(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辛焱以其所有的位于海伦市[建筑面积148.14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87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