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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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沈阳市骨科医院 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浑南区人民法院(2019)辽0112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五项及一审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浑南区人民法院(2019)辽0112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第六项; 三、变更浑南区人民法院(2019)辽0112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为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 四、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其他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5元,由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苏公共汽车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