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6民初11118号    原告徐丽。  被告任建龙。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丽与被告任建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自愿、合法,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徐丽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41元,减半收取170.5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陈国栋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祝谭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6民初11118号    原告徐丽。  被告任建龙。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丽与被告任建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自愿、合法,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徐丽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41元,减半收取170.5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陈国栋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祝谭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