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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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1002执1114号 罪犯杨帆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1002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就罚金的执行,本院立案庭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帆自觉履行义务,缴纳罚金1000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111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1月12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