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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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0)湘0611执507号 李虎、李海为、杨新宇、冯亮: 申请执行人李虎、李海为依照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6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新宇、冯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扣划了冯亮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0565.74元。本院将扣划到账的执行款中的10507.74元拨付给了李虎、李海为,剩余58元执行款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