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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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824执保543号 宁建世: 本院民三审判团队于2020年11月5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4民初2237号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一、查封二被申请人宁建康、赵丽娜名下位于运城市人民北路鑫地理想城28幢2单元501号单元楼;二、查封你所有的晋A016**大众速腾牌轿车一辆。 本院保全情况为:一、查封二被申请人宁建康、赵丽娜名下位于运城市人民北路鑫地理想城28幢2单元501号单元楼,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二、查封你所有的晋A016**大众速腾牌轿车一辆,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本届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你若申请续行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的法律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