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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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沙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2924执保305号 胡强、冯继涛: 胡强与冯继涛财产保全一案,依据(2020)新2924财保19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对被保全人冯继涛银行账户12户限额冻结200000元,实际冻结386.59元。至此,胡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0)新2924财保192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