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06民初821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银川市金凤区元永乐教育中心,住***。

法定代表人:马媛媛

案由: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8月18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8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杨晴雯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马 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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