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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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04执5454号 汪云建、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汪云建与被告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津0104民初12293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0)津0104执545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