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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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古与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古与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159.73元及相应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8159.73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0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和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北京古与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北京古与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