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融城九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湖南标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3执保24号 申请人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湖南标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文忠: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衡阳雅士林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标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文忠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2月9日向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送达了(2020)湘0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湘03执保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徐文忠在湖南融城九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5%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湘03民初8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保全内容保全完毕。 申请人应在法院冻结财产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本院申请续行冻结,逾期未申请则自行承担财产失控的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