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告***、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予以冻结,金额以140万元为限。 二、由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140万元限额内协助扣留被告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在“遵余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款。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原告***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